Summary

  • Ticketmaster 于 1999 年 7 月起诉 Tickets.com,指责对方未经同意直链活动内页,并提出抓取、复制活动资料等指控。它要求法院先行禁止这些做法,2000 年 8 月遭拒;上诉法院在 2001 年 1 月维持该结果。
  • 2003 年 3 月,Ticketmaster 除合同违约外的诉求被驳回。剩余合同争议随后因联邦法院缺乏管辖权而被不妨碍另诉地驳回;3 月 25 日的终局判决结束了这宗联邦案件。

网页的地址不负责替站主维持门面。用户想买某场演出的票,直接打开那场演出的页面,比先在首页绕一圈自然得多。九十年代末,这个简单动作撞上 Ticketmaster 的商业安排:它掌握不少场馆和演出的售票权,Tickets.com 却能把活动信息放进自己的指南,再将买家送到 Ticketmaster 的活动页。门票由 Ticketmaster 出售,寻找门票的过程由另一家公司组织。

Ticketmaster 与 Ticketmaster Online-Citysearch 在 1999 年 7 月 23 日提起诉讼。其 2001 财年 Form 10-K把控诉写得很具体:Tickets.com 未经许可链接站内页,系统性访问服务器,复制活动页面,提取网址和演出资料,还使用户误解两家公司的关系。这是原告在正式申报中的说法,不能当成法院已查明的事实。值得注意的是它同时瞄准两种动作:一条给人点击的链接,以及一个为活动指南收集资料的自动程序。

直链抢的是入口,抓取抢的是整理活动信息的能力。Ticketmaster 试图一并拦住。它于 2000 年 3 月提出临时禁令申请,要求限制深层链接、自动抓取、系统访问和页面复制等行为。法院 7 月开庭,8 月拒绝签发;同一份 SEC 文件记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于 2001 年 1 月维持拒绝决定。Ticketmaster 没能先把那条通往售票页的路封起来。

Tickets.com 也反击。它提出反垄断反诉,称 Ticketmaster 与场馆、主办方等的排他安排损害竞争。这同样是当事人的主张。两边对同一条链接各有叙述:Ticketmaster 说竞争者借用了自己的页面和资料;Tickets.com 说票务市场被排他合同围住。无论哪一方的法律主张能成立,商业事实已摆在浏览器里:拥有售票合同的人,未必能决定用户先看哪份演出目录。

临时禁令失败后,案件仍打了数年。USA Interactive 的 2002 财年 Form 10-K记载,双方在 2002 年 9 月调解未果。到 2003 年 3 月 3 日,法院驳回 Tickets.com 的联邦与州反垄断反诉,也驳回 Ticketmaster 对 Tickets.com 的各项请求,只留下合同违约一项。知识产权等路径走到了尽头;网站访问条件是否形成可执行合同,仍是一条单独的路径。

这条路径也没有在该联邦案件里走到实体裁决。随着联邦请求退出,法院于 3 月 17 日以缺乏联邦管辖权为由,将剩余州法请求不妨碍另诉地驳回。母公司 2003 财年 Form 10-K记录了 3 月 25 日结束整宗联邦诉讼的终局判决,并说明 Ticketmaster 没有对己方诉求被驳回提出交叉上诉。该文件当时仍将 Tickets.com 的反垄断上诉列为待决,不能从这份记录推算后来的结果。

这宗案件把几项经常被公司揉在一起的权力摆到了不同桌面:对演出票的独家销售、对网页内容的保护、对自动访问所附的条件、对顾客导航路径的掌控。Ticketmaster 确实可以在自己的售票页完成交易,却为阻止别人把顾客直接带到那一页,付出了四年的诉讼努力。浏览器让“卖什么”和“顾客怎么找到你”第一次如此尖锐地分开。

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