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美国储蓄机构监管局于 1995 年 5 月批准 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其互联网业务于当年 10 月开始。
  • 当时的监管简报写得很清楚:母公司 Cardinal Bancshares 为设立子银行提出申请,单纯通过互联网营业无需另请一道许可;批准仍附有电子安全要求。

屏幕背后是谁在收存款

顾客在家里按下键盘,就能开户、在账户间转钱、支付账单。1995 年的 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 因此成了“第一家互联网银行”的方便标题。但如果把标题翻到监管文件的背面,会看到一个更有意思的问题:哪一家机构有权保管这些钱?

答案是 Cardinal Bancshares 申请设立的子银行。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存的同期监管简报记载,Cardinal 无须仅因使用互联网而另向储蓄机构监管局申请许可;它提出申请,是因为要成立 Security First。监管局在 1995 年 5 月批准,互联网业务于 10 月启动,同时要求银行处理电子安全问题。

这道界线很实在。网络把顾客带到账户门前,网页本身却不是存款机构。批准书约束的是一家有股东、董事和资产负债表的银行。电话线让服务抵达更远的地方,并没有把银行责任送进浏览器里。

监管局在1997 年 7 月的公告中重提 Security First 的批准时间。当时它批准 Atlanta Internet Bank,并称这是两年内批准的第二家互联网银行。公告还交代,这家号称完全在网上经营的新银行设在南卡罗来纳州,许多业务却会从亚特兰大办公室运作。顾客不必去柜台,不等于机构没有办公地点,也不等于监督机关找不到承担责任的人。

安全测试不能靠“在线”二字交卷

Atlanta Internet Bank 的批准附有明确测试:独立专家须尝试未经授权或未被发现的入侵,并在指定期限前提交审查报告。这些是第二家银行的具体条件,不能倒贴到 Security First 的 1995 年档案上。现有的同期简报只确认第一家银行须处理电子安全问题;若找到当年的原始批准令,才能列出其逐条条件。

监管局局长 Ellen Seidman 在1998 年 1 月的讲话中说明,机构要求每家互联网银行申请者聘请独立安全公司测试账户安全。监管局准备允许储蓄机构以电子方式办理本来就获准办理的业务,同时继续检查账户完整性、消费者保护和社区再投资义务。新的入口没有抹掉旧的责任。

两年后,所有权变化让这层责任更加显眼。1998 年 8 月 21 日的监管命令有条件批准加拿大皇家银行取得 Security First 控制权。命令称其为联邦股份制储蓄银行,要求三个财年的独立审计报告、加强版社区再投资计划,以及重大商业计划变更的预先批准。这份文件是交易批准令;S1 后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年报则确认银行业务于 1998 年售出,S1 转向软件业务。

“虚拟”银行最不虚拟的地方,正是它的授权链。页面可以换,软件可以卖,股东可以变;每一步都得有一个能向监管机关交出审计、解释安全措施、承担存款责任的机构。调制解调器拉近了顾客,签字的仍是银行。

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