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键省事,省掉的是谁的决定

2010 年的发布文章说,Buzz 直接嵌入 Gmail,用户不必从零开始挑选朋友。系统根据邮件和聊天的频率,自动设置用户关注的人。谷歌说,Gmail 底下本就藏着一个社交网络,Buzz 只是把它带到台前。这个比喻方便营销,却抹平了两种关系之间的距离:给某人写过很多信,与向旁人展示自己关注某人,是两件不同的事。

邮件往来可以发生在工作、求助、医疗、学习或私人冲突中。频繁不等于亲密,更不等于愿意公开。Gmail 为递送信息积累的联系记录,到了 Buzz 变成社交关注的原料。谷歌既存着这些信号,又设计了把信号展示出去的开关,用户还没建立新社交圈,产品已经替他画好一张图。

FTC 的行政投诉逐项描述了入口。它指出,谷歌用 Gmail 用户的姓名和电邮联系人填充 Buzz;在许多情形下,用户事先没有得到通知或同意机会,就被设置了关注者。欢迎页告诉用户,他们已经关注了最常联系的人。若要进入收件箱,用户必须在查看 Buzz 和“Nah, go to my inbox”之间选择。后一项听起来像拒绝。FTC 称,即使选择了它,其他 Buzz 用户仍可能关注此人;已有公开 Google 资料的用户,也可能出现在关注者的公开页面。

这不是一张无害的“推荐联系人”名单。FTC 收到数千起关于电邮联系人可能公开的投诉。关系在私人信箱中积累,意义由通信双方的场景决定;把它挂进社交产品,能让第三方看到原本没有准备公开的关联。产品团队的省事捷径,替用户作了公开关系的决定。

关掉标签,关系仍在别处

投诉书还解释了“Turn off Buzz”的效果。点击后,Gmail 页面上的 Buzz 标签消失;对某些已经进入 Buzz 的用户,他们仍被列为常通信对象的关注者,出现在对方的 Google 资料或 Buzz 页面。用户眼前的按钮关掉了一个入口,别人的页面上却可能继续挂着关系。这是两个需要分别验证的动作:隐藏自己的界面,撤销别人可见的链接。

谷歌在2011 年 3 月的回应中承认 Buzz 上线时未达到公司对透明度和用户控制的标准,称已作出改进,并与 FTC 达成协议。它同意定期接受独立检查;改变个人信息的分享方式时,将要求用户作出肯定的同意。原先以“系统帮你设置”为优点的公司,必须重新解释何时应把决定交还给本人。

FTC 还把上线流程与谷歌此前的承诺并列。Gmail 的隐私政策说,保存邮件和联系人是为了提供邮件服务;谷歌的总体政策承诺,将信息用于另一目的前会征求同意。FTC 指控 Buzz 在没有事先征得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把 Gmail 信息用于社交网络。谷歌接受的命令为后续产品变更设下明确条件。

产品短命,检查时钟却走二十年

2011 年 10 月 24 日,FTC 在公开征求意见后最终批准和解。命令第二部分要求:若产品改动导致识别用户的信息向第三方增加分享,且偏离收集时明示的做法,公司必须先清晰、单独说明,再取得明确肯定的同意。第三部分要求书面的隐私管理制度;第四部分要求先做初次独立评估,之后每两年评估一次,持续二十年。

谷歌已在同年 10 月 14 日公告,未来几周关闭 Buzz 和 Buzz API,把精力转向 Google+。旧内容可继续在 Google Profile 查看,并通过 Takeout 下载。公告没有给出确切停用日。产品可以结束,命令却跟着经营多个产品的公司继续生效。Buzz 的界面下线了,使用既有资料启动新产品的权力问题没有跟着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