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FTC 10月1日发布预先规则公告,询问放大政府或企业冒名诈骗的平台广告优化做法是否需要修改现行规则、另立规则或采用其他措施。
- 这是征求数据和论据的程序,不是最终规则,也没有认定某个平台违法;意见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30日。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在《联邦公报》10月1日公告中把问题从冒名广告的发布者推到了广告分发工具:平台何时只是展示广告,何时又通过优化让冒名诈骗更有效?FTC于10月1日发布预先规则公告(ANPRM),询问是否应启动规则制定程序。公告本身没有要求平台筛查、下架或承担新的法律责任。
2024年3月生效的《政府与企业冒名规则》禁止冒充政府、企业及其官员或代理人。FTC称,现行文本没有明确处理平台自身行为。新公告因而关注生成或调整广告内容、选择受众、优化投放等工具。它将数字市场平台界定为面向公众的网站或应用,第三方可在其中通过付费广告或其他信息展示商品、服务或机会。FTC征求广告业务模式和激励、工具如何与冒名诈骗交织、以及相关做法是否普遍的证据。
FTC的公开征求意见通报及公告援引的数据称,2025年消费者报告了超过100万起冒名诈骗,报告损失接近35亿美元。另有近30%报告遭受诈骗损失的消费者表示,最初接触发生在社交媒体,相关报告损失为21亿美元。这些是消费者报告的损失数字,不证明所有损失由平台造成,也不证明每起诈骗都经由优化工具放大。
FTC正在比较多条路径:修订现行规则、制定新规则,或采用消费者与企业教育、行业自愿行动等非监管措施。公告还询问是否要在发布前审核广告、检测并接受举报、调查、移除确认的冒名广告、停止为其提供优化服务并惩戒广告主。它也提出合规安全港的可能性。这些都是待讨论选项,并非现行义务。
公众意见须在2026年11月30日前提交。真正决定规则边界的证据,应能把冒名广告、某项具体优化做法与消费者损害联系起来。FTC将这种联系作为开放问题提出。报告损失可以说明问题规模,但要把平台行为纳入规则,还需要运营层和经济层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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