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2025 年,执法机构向 RIPE NCC 提出 99 项请求;其中 81 项要求识别特定 IP 地址背后的互联网用户,RIPE NCC 表示自己没有这类身份记录。
  • 报告把这类缺失信息与另外 10 项非公开信息请求、6 项公开信息请求、1 项无关请求和 1 项具体行动请求分开统计。

一个 IP 地址看起来像线索,却不是客户档案。2025 年,执法机构 81 次要求 RIPE NCC 识别使用特定 IP 地址的互联网用户。登记机构在年度报告中说,它无法提供这些身份;它能说明自己的区域互联网注册管理机构角色,并指出公众可以怎样利用 RIPE Database 查询负责某个地址块的资源持有人。

两道问题经常因为同一个数字而被混在一起:“某个地址在某个时刻由谁使用?”和“登记记录把这个地址块列给谁?”起点都可能是一个 IP 地址,答案却不在同一份数据库里。

RIR 管理互联网号码资源及其登记记录。公开记录可以指向资源持有人,但不会因此把 RIPE NCC 变成每一家接入服务商的订户系统。一个地址块的登记信息,也不会自动指出某次网络会话背后是哪一个人。地址是入口,记录有边界。

RIPE NCC 的 2025 年数据把这条边界摆得很清楚:全年收到 99 项执法机关请求。81 项涉及该机构并不掌握的信息——识别特定 IP 地址的互联网用户。10 项要求非公开信息,6 项要求公开信息,1 项与 RIPE NCC 无关,还有 1 项要求它采取特定行动。

那 10 项非公开信息请求,又按法律效力和司法辖区分成两组。荷兰执法机关提出 8 项有约束力的请求,RIPE NCC 全部执行:其中 1 项涉及由 RIPE NCC 会员赞助的最终用户,5 项涉及现任会员,2 项涉及前会员。另有两项来自荷兰以外的执法机关,且不具约束力。RIPE NCC 没有提供非公开材料,只提供了公开信息,并说明依法取得荷兰法院命令的渠道。

6 项公开信息请求问的是程序或机构本身的公开事项。4 项询问如何申请非公开信息;2 项询问 RIPE NCC 的制裁程序。这些问题,登记机构可以依据自己的公开规则和资料回答。那项要求采取具体行动的请求则不同:一名荷兰以外的执法机关认为某会员所在国家与公开记录不符,要求 RIPE NCC 修改记录。RIPE NCC 表示,这类修改需要荷兰法院命令或其他在荷兰法下可执行的命令,而且它掌握的公开资料并不支持对方的说法。

年度总数也有变化。2016 至 2021 年,任何一年都没有超过 60 项;2022 年增至 187 项,2023 年达到 200 项,随后 2024 年降到 115 项,2025 年降到 99 项。曲线没有一路向上。峰值之后的分类更值得看:大量请求要的是别处保存的数据;另有一小部分才真正进入 RIPE NCC 自己的记录和法律程序。

法国执法机关在 2025 年提出 32 项请求,是单一国家中数量最多的一组。RIPE NCC 说,这些请求涉及它并不掌握的信息。这个数字告诉我们请求来自哪里,不告诉我们涉及多少案件、个人或调查。报告统计的是请求,页面上的单位就是请求。

2026 年 7 月,RIPE NCC 发布了现行程序 RIPE-865。文件把公开与保密的会员资料分开处理:荷兰机关可凭有约束力的荷兰命令取得非公开会员资料;欧盟机关可依 eEvidence 规则提出命令。该规则包含保密要求,因此 RIPE NCC 不能通知会员。其他命令原则上会通知相关会员,除非法律或法院命令禁止通知。这套程序由 RIPE NCC 于 2026 年公布;2025 年的请求仍按当年报告所记录的事实呈现。

实用的结论并不戏剧化,却比电视剧里的万能数据库有用:登记机构能确认自己的记录写了什么;某一时刻使用地址的订户身份属于另一份记录、另一个保管者。法律权限不会把甲机构的资料凭空搬进乙机构的系统。请求必须到真正持有记录的机构,并走适用于那份记录的程序。

RIPE NCC 只公布了请求数量,没有公布被识别的用户数或完成的调查数。报告给出的事实很清楚:81 项请求索取了一类 RIR 表示自己并不掌握的身份信息。仅此就足以画出互联网地址簿与其他机构客户档案之间的边界。

来源: RIPE NCC,《2025 年执法机构请求报告(RIPE-854)》;RIPE NCC,《处理执法机关的信息请求、命令与调查(RIPE-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