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RFC 1346 把同一条共享链路上的两种要求并列:机构要最低保障,网络管理者要给每个使用方设最高限额。
- Phil Jones 指出,缺少控制工具可能促使客户购买更大容量;收费能够影响用量,却不能在拥塞发生的那一刻自动分配链路。
一个机构的终端正在等响应,另一家的文件传输把共享链路塞满。给前者换一条更快的接入线,到了共同瓶颈仍要排队。英国 Joint Network Team 的 Phil Jones 在 1992 年 6 月发表的 RFC 1346 里,盯住的正是这笔容易开出、却不一定解决问题的升级账单。
Jones 认为,使用量有填满现有容量的倾向;加速链路并不能保证拥塞永远消失。机构的信息服务经理可能想让甲部门优先于乙部门,让交互式终端优先于文件传输,或给某些用户更高权重。想法写在会议纪要里很容易。流量在共同链路上争位置时,设备必须知道谁有权设规则,按什么参数执行。
同一份容量,买卖双方甚至想要方向相反的承诺。较小的机构担心被大伙伴淹没,要求一个最低份额。网络管理者担心一家占太多,想给它一个最高限额,也许与它分摊的成本挂钩。Jones 随即问了更麻烦的问题:份额究竟量什么?接入线的宽度、某段时间的吞吐量、忙时优先级,还是双方另行约定的指标?单位没定,百分比只是合同里的一块漂亮空白。
控制权还要继续往下走。网络管理者如果可以限制一家机构,机构也需要把得到的容量分给自己的部门与用户。否则上游决定了总额,下游只能在内部争抢。付费者承担部门之间的冲突,却没有调配手柄。Jones 把这种逐级分配写进了问题本身,而不是把管理停在运营者的路由器上。
他还给出备用链路的场景:网络管理者 A 本可偶尔让 B 借道,双方可能因此受益。A 若无法限制 B 的流量,就得担心自己的正常业务被挤走。于是看似闲置的能力也不敢分享。共享的收益被缺乏控制能力吞掉了。
最锋利的一段在商业激励上。Jones 写道,服务提供者可能不愿提供客户控制工具,因为缺了工具,客户可能被推动、甚至被迫购买更多容量;反过来,好的控制工具也可能成为抢客户的理由。这是一份讨论备忘录提出的利益冲突,不是一家具体公司的销售记录。它点中的制度问题却很清楚:推荐扩容的人,也可能决定客户是否能先把现有链路用明白。
收费不能代替调度。账单会改变行为;除非预付额度用完就断开,否则它不会在两个数据包同时到来时替管理者作决定。RFC 列出源地址、目的地址、应用协议、优先级标记及 X.25 类别等可能的抓手,同时承认当时实用工具不足。把线路静态切开又太僵硬:一方不用的时段无法存起来给另一方;跨洲的繁忙时间还未必相同。
RFC 1346 最后要求继续研究,没有宣布一种胜出的协议。它留下的考题比“再买多少带宽”具体得多:谁定义份额,谁在瓶颈执行,谁能把自己的份额继续分下去?没有这三项,升级只会让账单比答案先到。
来源:RFC 1346 原文,第 1—3 节;RFC Editor 记录。
会员简报
档案背景详情
使用相应会员等级登录,即可解锁完整简报与来源注释。
仅限战略圈层会员
Strategic Circle
所有读者均可浏览。加入并登录后可解锁档案简报。
加入 Strategic Circle仅限 Leadership Alliance
Leadership Alliance
符合条件的 IP 资产所有者和管理层可登录查看 Leadership Alliance 简报。
加入 Leadership Allian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