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BEREC 10月1日的报告草案指出,《开放互联网条例》适用于互联网接入服务商;人工智能界面对信息的筛选则发生在应用层。
  • 意见须在11月11日前以英语提交。报告仍是草案,不会改变法律;它主张先协调执行现有规则并补足证据。

两个人可以使用同一条网络连接,却通过不同路径找到信息。搜索引擎会展示排序后的链接;人工智能问答服务可能只挑选少数来源、将其概括,并让用户留在自己的界面中。连接仍然畅通,信息发现的方式却已改变。

这正是欧洲电子通信监管机构(BEREC)10月7日启动公开征询的报告草案 BoR (26) 141 所触及的权限边界。监管机构理事会在10月1日至2日的会议上通过该草案,供公众评论。报告把生成式和代理型人工智能描述为互联网生态中的新一层中介:问答引擎选择并呈现信息,代理还可能代替用户执行操作。

草案最明确的治理判断,是现行《开放互联网条例》止于何处。BEREC称,该条例的义务适用于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机构,规范的是网络连接;它不适用于人工智能中介权力所处的内容和应用提供层。草案还指出,欧盟委员会2026年1月提出的《数字网络法案》基本保留了这种网络层结构。因此,该条例本身不是处理人工智能来源筛选问题的可操作工具。

这是一条监管边界,并不表示人工智能答案违法,也不表示互联网已经封闭。网络规则约束接入服务商如何传送流量;人工智能界面则可能影响哪些来源出现、内容如何呈现,以及用户是否会访问原始网站。把这两类影响都称作“开放性”,并不会让它们自动归入同一项规则。

报告称,所审阅的证据显示,人工智能生成的答案可能减少原始网站流量,并把注意力集中到较少的来源。草案也指出一个经济张力:人工智能系统依赖出版机构、研究者和公益组织提供内容,但摘要式答案和自动抓取可能削弱部分内容生产动力。这是对既有研究的综合,不是BEREC针对全欧市场进行的因果实验,也没有给出欧盟整体影响的测算值。

技术协议也不能独自回答谁该负责。BEREC认为,MCP和WebMCP可能降低互通和切换门槛,同时也可能增强控制面向用户界面的服务商的影响力。草案把 robots.txt 描述为内容提供方表达人工智能抓取偏好的主要机制,同时指出其透明度和执行力有限。共同接口或抓取信号可以说明技术交互方式,却不能单独确定主管机构,也不能证明用户实际看到什么。

草案分别审视《数字市场法》《数字服务法》《人工智能法》和《数据法》等制度路径。BEREC的结论是,先执行现有规则、跟踪实际效果、协调监管机构,再判断是否存在实质性缺口。此次征询可以把这张规则地图放进具体案例中检验:指出作出选择的主体、发生选择的层级、访问方式改变的证据,以及负责适用相关规则的机构。

评论须于11月11日工作日结束前以英语提交,并应标明报告的相关章节或段落。BEREC要求提交者核对收件回执;没有回执,意味着提交没有成功,应重新发送。机构计划公开意见并发布说明其如何纳入最终立场的摘要,但会遵守保密申请规则。征询和草案都不会改变现行法律。

来源

  1. BEREC报告草案 BoR (26) 141
  2. 征询页面与提交要求
  3. BEREC 10月7日公告
  4. BEREC公开征询程序
  5. 设立BEREC的欧盟条例 2018/1971
  6. 《开放互联网条例》2015/2120
  7. 《数字市场法》2022/1925
  8. 《数字服务法》2022/2065
  9. 《人工智能法》2024/1689
  10. 《数据法》2023/2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