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2020 年的框架草案把互联网治理能力定义为个人和机构长期取得、增强并维持的能力。
  • IGF 的 2021 年报告记录了有规模的活动和支持,却没有凭这些数量证明地方机构后来保留或运用了框架希望形成的能力。

活动结束之后还剩下什么

2021 年,20 个国家、区域和青年 IGF 倡议获得总额 96,518 美元的资助。来自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及转型经济体的 110 多人获得参加 IGF 年会的资金支持。还有 8 场专题研讨会在线上与区域会议配套举行。这些数据说明资源投入和项目执行,也留下一个更长周期的问题:资助、研讨会或年会结束后,能力是否继续存在?

Anriette Esterhuysen 为 IGF 秘书处撰写的框架草案于 2020 年 2 月完成,源于 2019 年的一项研究咨询。它是一份草案,并非 MAG 通过的约束性政策。文件将能力建设定义为个人和机构取得、增强并维持制定和实现自身互联网相关政策目标的能力。这里的“自身”很关键:目标不是让参与者熟悉国际会议的话语,而是让他们能够在本地制度环境中分析政策选择并采取行动。

这一定义也改变了衡量对象。一个人可以学会阅读政策提案、建立同行关系,或获得参与国际讨论的经验。但如果其所在机构没有时间、权限、持续投入或进入本国政策过程的渠道,这些个人学习未必会转变为制度能力。框架因此把个人发展与其所在组织的能力联系起来。

五条相互衔接的路径

框架提出五个相连的支柱:提供互联网治理能力建设的信息与材料;建立导师支持;支持参与;把学习活动连接到 IGF 年会和会间工作;以及提供实习和职业交流。IGF 关于2020—2021 年 MAG 主席工作的页面重述了这五项,并补充了持续学习、承认国家和区域专业知识、个人与机构能力相互连接、跨群体同行学习等原则。

同期发布的需求评估解释了这一设计的背景。报告综合了 40 多位受访者的意见及先前研究,并非覆盖所有 IGF 参与者的统计调查。受访者认可奖学金和差旅资助的价值,但认为一次性参会不足以支持长期有效参与。报告也指出,国家层面的制度和政策环境会影响全球参与是否能在本地发挥作用。资助旅费可以移除经济门槛,却不能自动提供后续支持、导师关系或能把学习成果用于政策工作的机构。

这并不是否定参会支持。框架本身就把支持参与列为五个支柱之一。它提出的是更精确的区分:获得资助的参会只是能力路径中的一环,不能单独证明这条路径已经形成长期能力。

2021 年报告能证明什么

IGF 的2021 年年度进展报告记录了多类工作:向 20 个倡议提供资助,为 110 多人提供参会支持,举办 8 场线上专题研讨会,开展线上咨询和网络研讨会,并为会议组织者和主持人提供培训。报告称,这些研讨会提升了人们对会间工作的兴趣。报告还记载秘书长续任 Esterhuysen 为 2021 年 MAG 主席;联合国的2019 年任命公告可用于确认她开始担任该职务的时间。

这些资料可以说明项目活动、覆盖范围和报告所称的参与意愿,却不能仅凭数字证明参与者保留了技能、所在机构改变了政策实践,或数月后更有效地推动了本地目标。同一份年报还记录年会的其他产出,但这些产出不等于能力建设项目的效果评估。这里说的是这些具体数据的证明边界,并非判定项目失败,也不是说其他地方没有评估。

Esterhuysen 的草案明确主张把学习和评估纳入框架,以判断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它还强调地方和国家层面的后续工作、机构承诺,以及全球活动与区域倡议之间的联系。因此,公开记录可以追踪报名和活动之外的事项:参与者所在机构设定了什么政策目标、承诺了哪些支持、参与者后来是否回到相关政策过程,以及一段时间后出现了什么变化。衡量方式需要保留不同国家和组织的背景差异,而不是按同一把尺子排名。

《突尼斯议程》划定了制度边界:IGF 应利用地方知识和专长为互联网治理能力建设作贡献,同时仍是一个不具约束力、也不参与互联网日常或技术运营的论坛。该框架并未主张取代本地机构或向其授予权力;它关注的是增强个人和组织在自身政策环境中行动的能力。

2021 年的记录显示,IGF 使用了多种工具并触及许多参与者,却没有单独回答框架提出的长期问题。回答这一问题需要明确的跟踪周期、经本人同意的数据,以及来自参与者所在机构的证据。核心标准应是个人和组织能否继续推进自己选定的目标,而非年末可统计出多少徽章、研讨会和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