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达到大流行紧急状态后,协定希望 WHO 快速取得针对致病病原体的相关产品产量的 20%;其中至少 10% 为捐赠。
  • PABS 附件还要定义谁参与、哪些材料和序列进入系统、如何签合同,以及数据使用者如何分享惠益。

20% 是一个醒目的数字,却还不是一份能把药品送到目的地的操作方案。

世界卫生大会于 2025 年通过《世卫组织大流行协定》。第 12 条设立病原体获取与惠益分享机制,简称 PABS。它把两件事放在同一张桌上:快速共享病原体材料和序列信息,以及公平分享这些材料被使用后产生的惠益。协定还规定,PABS 的各个组成部分必须同时投入运行。

这条“同时启动”规则决定了协定的分量。样本和数据开放只是交易的一半;利益回流也必须准备就绪。

20% 只在特定条件下触发

第 12.6 条处理的是一种明确情形:依据《国际卫生条例》第 12 条确定的大流行紧急状态。参与制造商须按照与 WHO 签订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向 WHO 快速提供与该次紧急状态致病病原体相关的安全、合格、有效疫苗、治疗药物和诊断产品。目标比例是该制造商相关产品实时产量的 20%。

其中至少 10% 应无偿提供。剩余比例以可负担价格留给 WHO,并可根据制造商的性质和能力作出弹性安排。产品按公共卫生风险和需求分配,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受到特别关注。

百分比后面还有一串治理问题:谁算参与制造商?相关产量怎么计算?“可负担”由什么合同条款确定?WHO 如何把有限产品分配给经过评估的需求?第 12 条要求附件定义 PABS 的规则、法律性质、条款和运行方式,也把“参与制造商”的定义留给附件。

两种紧急状态,两套规则

协定区分“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大流行紧急状态”。第 12.7 条要求 PABS 文件为前一种情况规定惠益分享安排,并包括产品获取方案;第 12.6 条的固定 20% 目标则适用于后一种情况。

提交 2026 年世界卫生大会的附件草案展示了争议具体落在哪里。文件所载 4 月 30 日屏幕文本明确不是最终协议文本。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产品供应,文本列出多种方括号选项:预留至少 20% 的实时产量或库存,其中 8% 或 10% 免费提供,其余按非营利价格供应;另有其他供货承诺方案。方括号记录的是当时仍待选择的写法。

数据和药品并不自动走同一条路

病原体序列可以作为数字文件传播。疫苗、治疗药物和诊断产品则需要生产能力、审批、原料和配送路径。协定把工作拆给不同参与方:各国和 WHO 体系制定获取框架,制造商签合同并供货,WHO 按风险和需求协调分配,各国调整相关国内规则。

4 月的附件草案仍给出了多种选择:什么病原体属于大流行潜力范围,哪些制造商参与,哪些序列数据库获 WHO 认可,合同和资金贡献要公开到什么程度,商业使用者承担哪些义务。这些细节决定谁要履约、各国如何核验、公众能看到什么。

政府间工作组 9 月召开第八次会议。其正式报告记载,成员继续谈判材料和序列信息的获取方式、术语定义与治理安排。附件正文的议程在成员闭门会议中讨论;相关利益方另参加了进展通报和专题交流。WHO 的会议通报称谈判取得进展,同时确认后续工作仍在继续。

日内瓦要产出下一版文本

10 月 12 日,联合国大会通过政治宣言,再次要求及时完成 PABS 附件,使协定进入签署和批准阶段。政治表态提高了谈判的紧迫性,缺失条款仍须由谈判各方写定。

第九次工作组会议安排在 11 月 2 日至 13 日。其临时议程列有 PABS 附件草案和后续步骤。工作计划把系统运行、获取、惠益分享、治理和定义列入讨论。WHO 的第九次工作组会议页面说明,谈判结果将提交 2027 年 5 月的第八十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

公开文本目前仍缺三项:参与制造商的定义、尚未升级为大流行紧急状态时的惠益公式,以及把 20% 目标变成可核验义务的合同条款。若下一稿写明触发条件、产量口径、合同模板和执行路径,判断就会改变。

合同必须写清病原体、制造商、产品、数量和供货时点。正是这些条款,才能把 20% 从宣示数字变成供应链中的一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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