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RFC 1881 把 IPv6 地址空间的整体管理责任交给 IANA,由 IAB 与 IESG 提供建议,再由受托的区域及其他注册机构办理具体分配。
  • 备忘录区分地址本身与登记成本,允许在严重管理失当时撤回委托,同时要求尽力保护已在使用的地址,并提出防垄断与申诉安排。

1995 年 12 月的 RFC 1881 只有两页。IAB 与 IESG 却在这两页里安排了 IPv6 地址空间的管家、柜台、收费原则和撤职程序。最有意思的一笔是:地址空间本身不收钱,登记工作可以收取成本。公共仓库里的编号没有价签,守柜台的人仍得吃午饭。技术世界即将得到极大的地址空间,治理问题却先挤进了一张很小的纸。

备忘录认可 IANA 代表互联网共同体管理 IPv6 地址空间,管理时听取 IAB 与 IESG 的建议。IANA 将具体分配任务委托给区域及其他注册机构;这些机构可以把地址分给网络服务提供商和次区域注册机构。个人和组织可以通过适当的注册机构或服务提供商取得分配。这样一来,公共资源的总体管理责任与日常分配工作分开了。申请人能到不同柜台办事,授权链条却必须看得见。

柜台不是永久租约。若某注册机构严重错误地管理受托地址空间,IANA 可以在适当通知并考虑运行影响后撤回委托。紧跟着的一句给这项权力装了刹车:除非有压倒性的技术理由,IANA 将尽一切努力不撤销已经在实际使用中的地址。机构失去受托资格,与网络立刻失去正在使用的地址,是两件不同的事。纠正管理失败需要撤回权,守住仍在工作的连接则需要节制。

收费条款同样写得很硬。与 IPv6 地址空间有关的收入,例如交易费用,应只用于注册机构的活动,不能拿去补贴别的事情。地址空间本身不收费,收费只用于弥补登记成本。登记员仍要领工资;账单支付的是登记服务,而不是一块号码宇宙的所有权。备忘录还要求避免垄断控制和掠夺性行为。地址数量再宽裕,掌管入口的人仍可能太少。

文件把两件事留给后续工作。IANA 要拟定初始 IPv6 分配计划,其中包括给 IPv4 地址持有者自动分配 IPv6 地址的安排;还要制定关于委托和撤回的调解、申诉程序。两页纸给出了任务,没有给出完成后的操作手册。读者可以看到设计者希望建立什么,却不能把日后结果倒填回这份 1995 年备忘录。

RFC 1881 是当时的治理表态。它没有列出后来谁拿到多少地址,也没有开出实际收费表。其历史意义正藏在这些边界里:新的编号空间交给公共管理,具体分配可以下放,成本可以回收,受托权力能够纠偏,已经运行的网络应得到保护。IPv6 带来的是大得惊人的地址数量;让这些地址被公正地分配,仍靠几条写得很小的制度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