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ITU文件67-E把147家组织分为三类:96家被认为满足全部五项标准;16家未被认定满足一项或多项标准;35家没有正式申请续期。
  • 秘书长建议把三类组织的豁免全部延长至2031年。这是提交PP-26审议的建议,尚非已通过的决定。

全权代表大会当前要判断的,不是秘书处有没有把材料分门别类——这项工作已经完成。更难的问题是:既然审查记录呈现三种不同状态,一项统一续期建议是否足以说明为何要作出同样的处理。

三类材料各自留下记录

文件67-E于10月6日发布,称秘书处已复核147家享有ITU会费豁免的国际组织,审查范围对应2028—2031年。秘书处要求各组织确认是否希望延长豁免,并提交证明其符合2017年标准的材料。秘书长在7月发出申请,秘书处在8月提醒,并于月底再次联系未回复者。

三个附件列出不同结果。附件2列出96家提出续期、提交所需信息并被认为符合全部标准的组织。附件3列出16家同样申请并提交材料、但未被认为符合一项或多项标准的组织;表中注明相关标准,并附简短说明,例如商业协会身份、国际成员规模不足,或并非成员制组织。附件4列出35家未提交正式续期申请的组织。文件没有把这35家称作不符合标准;未申请与经材料审查后未达标是不同状态。

五项标准涉及:组织是否具有国际性质并从事电信工作;是否是依法认可的非营利组织且其成员也为非营利机构;是否在多个ITU成员国拥有重要成员、业务和活动;是否允许ITU免费参加其会议并享有相应权利;以及是否向ITU开放相关文件。ITU公开规则将互惠解释为双方可获得相互且类似的利益。哪些组织继续享受豁免,须由全权代表大会决定;如某组织不再符合条件,理事会也可撤销其豁免。

三类归于一项建议

列明三个群组后,秘书长建议PP-26将147家组织的豁免统一延长四年。报告称,建议考虑了理事会及其财务与人力资源工作组讨论中的意见,也权衡了相关成本与收益;但并未为三个群组分别提出不同的续期结果。

这项连续性选择有制度背景。2019年,理事会决定将2017年修订标准用于新申请,同时把原有名单作为过渡措施保留下来。2022年对132家组织的审查曾提出更分化的建议:批准84家,将19家交由后续复核,29家不予续期。部分代表担忧取消现有参与者的豁免会忽视其对ITU的贡献及其区域代表作用;理事会随后把文件转交财务与人力资源工作组。该组未能完成讨论,因此维持现状。2026年再次覆盖完整名单,却又以一项共同建议延续现状。

报告没有量化潜在收入。它称,如全部续期,不会产生直接财务影响;若严格适用2017年标准,若干组织可能愿意缴费,因此或有有限收入,但文件没有金额。这场决定也关乎PP-26如何衡量互惠、参与,以及豁免与缴费组织之间的一致性,而不是一个已有数字的预算收益预测。

PP-26将于11月9日开幕。代表们表决之前,秘书长的建议仍未定案。公开档案已提供审议基础:依据标准整理的名单、针对16家组织的标准级说明,以及35家未正式申请组织的名称。最终决定应说明三个群组是否一视同仁,以及公开标准如何支持这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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