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要让 IESG 或 IAB 全体审理,三名合格参与者须在两周内直接表态;02 版删除不足三人时仍可审理的明文选项。
  • 申诉人只需在第一步组织这组三人;若案件从 IESG 升至 IAB,原支持者继续计入。

在这份草案里,全体审理先过人数关:三名活跃且合格的 IETF 参与者须在两周内直接支持。IESG 管理标准流程,IAB 受理对 IESG 决定的上诉。02 版删除不足三人仍可继续审理的明文选项;申诉人若再把案件带到 IAB,则不必重新拉人。

draft-eggert-appeal-support-02 于 10 月 30 日更新。Datatracker 将它列为有效的个人互联网草案,IESG 状态是 “I-D Exists”;页面没有指定 RFC stream、telechat 日期或负责该议题的 Area Director。页面也明确写明,个人草案并非 IETF 背书文件,在标准流程中没有正式地位。

修订历史直接点出了主要变化。01 版允许负责审理的机构拒绝支持者不足的案件,也允许它照常审理。02 版删掉了这项明文选择。旧版还要求案件从 IESG 升至 IAB 时重新找够合格支持者;新版则规定原支持者也计入升级后的案件。

三人门槛卡在正式升级:它适用于提交给 IESG 或 IAB 全体的上诉,不适用于先同工作组主席、Area Director 或 IESG 主席沟通。申诉人因此可以先走这些前期讨论,再决定是否要求全体审理;一旦进入这一步,两周时限和三封支持信就同时进入计划。三名支持者须符合 RFC 9389 的 IETF 活跃参与者条件。申诉人只能向一个直接相关的公开 IETF 邮件列表或通用列表发出一次征集;支持者要分别直接向审理机构提交。申诉人自己不必符合 NomCom 资格,但如果符合,可以支持自己的案件一次。这里的“支持”是支持审理机构审查此案,不是赞同申诉人的立场。

文本留下一处未衔接之处:RFC 2026 第 6.5.4 节 仍让负责决定的机构自行规定上诉程序,02 版没有解释这项一般裁量权如何与删除后的“低于三人”选项相处。现有来源也没有统计有多少上诉会达不到拟议门槛。

招募压力集中在一次、靠前的动作:先找到三名合格参与者;进入 IAB 阶段不用重来。缺少的关键数据是会有多少上诉凑不齐三人,官方来源没有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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