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oderick Beck 敦促 RIPE 披露高管薪酬,援引美国非营利组织标准和日益增长的会员不满。
  • 他的评论引发了 RIPE 社区成员的回应,他们以欧盟法律保护隐私为由进行辩护。

Beck 质疑 RIPE 的财务做法

2025 年 11 月 6 日,Roderick Beck,一位常驻塔林和布达佩斯的网络容量资源经纪人,在 RIPE 公共邮件列表中发布了一则题为“Re: 良好治理原则”的消息,呼吁 RIPE 网络协调中心(RIPE NCC)提高透明度。

“在美国,所有非营利组织都必须披露高级管理层的个人薪酬。RIPE 尽管实际上以非营利形式运作,却并未这样做。我认为在这方面需要更多透明度,因为 RIPE 同时也是垄断机构,预算达 4000 万美元,而 ARIN 为 3300 万美元,且员工和承包商数量是 ARIN 的两倍。”Beck 写道。

他补充说,在这种情况下,“透明度的需求优先于隐私”,并指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对 RIPE 的费用和报告方式普遍不满:

“此外,我知道许多基层 ISP 对 RIPE 的费用存在强烈不满(在法国等国家网络运营商组的留言板上有表达),并且对 RIPE 的成本是否合理持怀疑态度。另外,RIPE 的年度财务格式不断变化。因此普遍缺乏财务透明度。这些都是容易解决的问题。”

Beck 经常通过其 Subsea Cables 博客(subseacables.blogspot.com)评论互联网基础设施治理。

关于隐私和治理的争论

Beck 的消息引发了 RIPE 社区的若干回应。
资深成员 Gert Doering 简短回复:

“我们不在美国……”

Beck 反驳说,透明度标准不应受地域限制:

“那不是个好论点。披露个人薪酬实际上是全球公认的透明度标准。

好主意就是好主意,无论欧洲是否采纳,Gert。而且我想补充,鉴于欧洲企业和欧盟议会的丑闻,欧洲的透明度标准低下且不足。隐私被用作不充分披露和不良行为的遮羞布。”

在同一次讨论中,Ondřej Surý 提出了法律方面的担忧:

“据我所知,这在欧盟也是违法的。个人可以披露自己的薪资,但不能由雇主强制要求,” Surý 写道。“就我个人而言,我看不到这种做法有任何好处,我关心的是 RIPE/RIPE NCC 所做的出色工作,并且我相信负责人会就薪酬做出理性决策。”

Beck 不同意,坚称隐私不应凌驾于问责之上:

“这并不违法。隐私不是绝对的权利。Orange 公司 CEO 的年薪为 267 万欧元。大多数国家要求公开上市公司披露高级管理层的薪酬。他们对投资者和公众负责。同样,RIPE 的高级管理层也应对其所服务的 ISP 负责。如果负责人只披露汇总数字以逃避审查,就谈不上问责。”

这一交流反映了 RIPE 及其他区域互联网注册机构中更广泛的治理问题:如何在透明度、问责制与隐私义务和区域法律框架之间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