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卢恒认为,互联网协调政策-2(ICP-2)的修订必须保留区域互联网注册管理机构(RIR)的自下而上的治理模式。
  • 他警告说,任何将关于失效标准或取消认可的权限集中化的企图都会危及问责制和成员自主权。

“ICP-2 的复兴是由 AFRINIC 治理危机引发的——这是理所当然的。不可接受的是利用这一进程进一步集中权力。任何取消认证或重新认证 RIR 的机制都必须完全由其成员驱动,而不是由 NRO 或 ICANN 主导……问责制必须来自去中心化,而不是等级制度。”

——卢恒,Cloud Innovation 首席执行官,LARUS Ltd 首席执行官,LARUS Foundation 创始人。

ICP-2 修订为何对互联网治理至关重要

互联网协调政策-2(ICP-2)是一份基础性文件,它定义了识别、维护以及可能取消识别区域互联网注册管理机构(RIR)的标准——这些机构在区域基础上管理关键的数字资源,如 IP 地址和自治系统号。当前的修订工作,由 AFRINIC 的治理失败引发并通过广泛的社区磋商进行,已经扩大了 ICP-2 的范围,以覆盖 RIR 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运营义务和失效标准。

LARUS Limited首席执行官兼 LARUS Foundation 创始人卢恒强调,虽然制定失效标准是必要的,但该过程绝不能成为集中决策权的手段。他指出,RIR 是建立在自愿参与和自下而上、社区驱动的方式之上的。由于 RIR 系统没有主权法律或强制执行的支持,任何施加自上而下控制的企图都可能导致成员撤销认可——从而破坏该修订旨在保护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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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下而上的治理与问责制

对卢恒而言,保留自下而上的治理可确保 RIR 成员保留对影响其运营和资源的决策的控制权。他认为,失效标准和取消认可的机制应当设计成决定性的行动需要成员社区的压倒性同意,而不是由诸如号码资源组织(NRO)或 ICANN 等外部实体来决定。他暗示,这种方法与支撑全球互联网号码注册系统的现有多利益相关方模式相一致。

卢恒还鼓励所有 RIR 社区成员积极参与反馈和磋商过程。他警告说,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参与,修订可能会被那些并不直接受注册管理机构治理影响的人所左右,从而在实践中削弱分权控制和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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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互联网的去中心化基础

正在进行的 ICP-2 修订凸显了互联网治理中一个更广泛的趋势:在避免不当集中化的同时,平衡韧性与问责制。通过倡导自下而上的权力和成员驱动的标准,卢恒将这场辩论不仅视为一个技术或程序问题,而且视为对这些原则的捍卫,这些原则几十年来一直支撑着互联网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