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ary
- LAC-2016-1 第一版主张:只支持 IPv4 的运营者与只支持 IPv6 的网络发生互联争议时,前者必须升级支持双栈。第二版改为建议升级;LACNIC 于 2016 年 5 月把提案列为放弃。
- Nicolás Antoniello 1 月 8 日在官方邮件列表质疑:处理此类争议超出区域登记机构的具体职责,LACNIC 也很难强迫运营者采用双栈、NAT64 或其他技术方案。
机房里的路由器尚未改动,一份地址政策却先把命令写好了。LAC-2016-1 的第一版规定的情形很具体:只用 IPv4 的网络与只用 IPv6 的网络发生互联争议,前者就必须被要求升级基础设施,支持双栈。作者想推动 IPv6,减少对 NAT64 的依赖。真正把这份提案推向权力争议的,是“必须被要求”四个字。
Nicolás Antoniello 熟悉网络操作,也熟悉政策会场。他在LACNIC 2017 年访谈里回忆,自己早年在乌拉圭 ANTEL 的运行中心工作,2009 至 2015 年担任 LACNIC 公共政策论坛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还帮新作者准备提案。2016 年 1 月,他已经卸任主持职务,仍在邮件列表上发言。
1 月 8 日的原始回信很短。他认可解决互联问题的用意,却认为由 RIR 裁决此类争议不在其具体工作范围内;LACNIC 很难“强迫”一家网络选用双栈、NAT64 或别的工程方法。他反对当时的文本。那封邮件的主题沿用旧讨论串,错误地写着“2015-6”;正文引用的正式公告明确标出 LAC-2016-1。
LACNIC 的两版提案记录保存了后续变化。2 月 29 日修改的第二版把“必须要求升级”改为“建议”只用 IPv4 的一方演进到 IPv6,并扩写了反对依赖 NAT64 的理由。5 月 4 日,LACNIC 25 讨论后,提案状态变成“放弃”。资料能证明异议、改稿和结局的先后,未指明是哪位评论者促成了改稿。
谁能决定网络如何连接,这才是争论的锋芒。登记机构可以核实地址归属;两个运营者要互通,就得在各自正在运行的设备、成本和时间表之间作选择。第一版想用一个“必须”把两种职责接起来。第二版换成“建议”,最后也没成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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