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TRAI于10月30日发布的草案规定:即使AI系统由第三方开发,获授权的通信服务或网络运营者仍须对系统结果负责。
  • 运营者需要董事会批准的AI政策、系统清单、部署前评估、事件数据库和高级别AI治理负责人。
  • TEC 57090:2025给出四档事件严重度及定性示例;草案也允许使用等效分类法。
  • critical与high级事件需要上报TRAI,但征求意见稿没有列出通知表格,也没有给出时限。

采购合同能分摊风险,不能替运营者签收结果

TRAI草案第3.8条把责任落在“适用的获授权实体”身上:无论AI是内部开发、向第三方采购,还是两者结合,运营者都要对结果负责。采购合同可以安排审计权、事故处理和风险分配,却不能把草案指定给运营者的监管责任改写成供应商的责任。网络可以向外买模型,监管问责仍留在网络这一侧。

草案覆盖的是有电信服务许可证或授权的实体,也包括获准建立、运营、维护或扩展网络的实体;前提是其正在或计划在网络或服务中使用AI。它不是针对所有消费级AI应用的通用规定。TRAI在2026年10月30日公布文件,征求意见截至11月27日。TRAI咨询页面和印度通信部公告均列出这一截止日。

运营者首先要把AI纳入公司治理。董事会或相当治理机构批准内部政策,逐个系统分为高、中、低风险,依据是系统对网络或服务的重要程度,包括财务和运营结果以及消费者影响。获指定的负责人批准系统投入使用;授权可以根据风险等级下放。

这份政策必须落到工程流程。新系统部署或现有系统修改前,运营者要做验证、符合性评估和影响评估,考察准确性、可解释性、公平性、抗漂移能力和人工监督。采购第三方AI前,还要检查供应商可信度、系统局限和训练数据质量。清单覆盖在用、停用和已退役系统,记录来源、用途和风险等级;未入清单的系统不得使用。

TRAI还要求董事会批准成立AI治理与安全委员会,纳入网络运营、服务交付、信息技术、数据、监管和消费者事务等职能,由高级主管担任AI Governance and Safety Officer。委员会每个财年至少复核一次系统表现和事件记录,必要时可以要求修改或停用系统。政策及其修订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须报TRAI留存。

系统风险和事故严重度是两张表

草案使用两套分类,不能混成一个分数。high、medium、low是对每个AI系统作出的重要性判断;critical、high、moderate、low则评价具体事件。所有事件都要记录、调查和分析,只有critical与high两档触发TRAI上报。

事件严重度并非完全由每家运营者自行发明。草案要求事件记录采用TEC 57090:2025或等效分类法。该标准把全国性重大中断或系统完全失效列作critical,把显著中断或严重服务下降列作high,把区域故障或部分服务下降列作moderate,把短暂、轻微中断列作low。TEC的官方标准通知目录显示,TEC 57090:2025于2026年4月24日获通知。

这些示例提供了共同词汇,却没有提供量化公式。草案允许等效分类法,并要求critical与high级事件按“规定的格式、方式和期限”报告;这些规定在当前咨询文本中没有出现。TEC的档位和例子因此没有替TRAI写完通知规则。

运营者还要维护中央事件数据库,包括测试期间发现的事件;另建用户AI伤害记录和解决情况。用户投诉应在运营者预先设定的“合理期限”内处理。TRAI可以要求提供评估、报告和其他记录,也可以用上报信息开展行业学习和风险评估。草案没有要求企业公开内部数据库,也没有规定TRAI发布行业汇总。内部留痕可以完整,外界仍未必看得到各家如何定级。

公开资料中没有跨运营者事件数据库,无法比较相似事件是否被同样定级;TRAI后续指引若给出触发条件、必填字段和计时时点,就能检验high级事件能否形成可比通知。

统一上报底线,运营细节留给运营者

这套责任分配有实际逻辑:运营者选择系统、授权使用、管理网络、审查供应商并留存事件。1997年《TRAI法》赋予TRAI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和保护通信消费者等职能;印度AI治理指南也把TRAI列为行业监管机构,并提出制定领域规则的路径。官方时间线尚未对齐:TRAI草案和PIB在2026年10月30日发布的公告称指南于2026年2月发布;PIB在2025年11月5日发布的公告则说指南当天正式发布,而PIB于2026年2月15日刊出的综述提到India AI Impact Summit期间发布;公开版本记录才能说明这些日期是否对应不同版本。

TRAI应统一真正需要跨企业比较的部分:什么事件必须上报,时限从哪个时点开始,通知包含哪些字段,等效分类法怎样被接受。各运营者仍可决定哪些系统需要强化监控、如何验证供应商、谁批准版本升级、怎样安排人工监督。不同网络需要不同的运行控制;向同一监管者报告严重事件,不需要各自发明一只时钟。

11月27日是评论截止日。最终文本将决定TRAI是否保留这句最有分量的规则——供应商开发的AI也由运营者承担结果责任——并为它补上可执行的上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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