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RFC 1335 提议每台主机保留一个在本网络内永久使用的地址;需要跨网通信时,再向 External Address Sharing Service(EASS)临时取得全球唯一的外部地址。
- 这是一份自称“想法”的信息类提案,不是部署报告;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运营者实施了它,也不能证明它解决了 IPv4 地址耗尽问题。
我们常把互联网地址想成贴在机器上的标签。RFC 1335 追问:这个标签是否必须始终具有全球唯一性?在 20 世纪 90 年代初对 32 位地址空间的担忧中,它提出把网络内部有用的地址,与跨出网络通信时才需要的稀缺地址分开。
备忘录对自身地位的说明很直接。它署期为 1992 年 5 月,标注为信息类文件,声明不规定互联网标准,自称是一份“想法”文件,并邀请讨论。这一点很关键:它证明的是某个提案者认为一种设计可能成立,不是某项服务已经投入运营。RFC 1335
它描述的压力来自当时按类别分配地址的体系。表格标注为 1992 年 4 月:16,383 个 B 类网络号中已有 7,006 个分配出去;若增长趋势延续,B 类空间可能很快用尽。C 类网络号虽然多得多,但每个网络只有 254 个主机号;备忘录认为这对大多数网络太少。这些是原文当时的数字和预测,不是对后来何时耗尽的回顾性测量。
RFC 1335 将提案与当时讨论的其他办法作比较。Supernetting 和它称为 C-sharp 的方法会重新组织 C 类分配,但按备忘录的说法,需要改动外部路由,并可能在互联网范围协调。另一类办法则给 32 位字段赋予不同含义,并在边界处重写;作者认为这会大幅改变网关和路由机制。这是备忘录对替代方案的描述,而不是对每种办法的中立评估。
Dual Network Addressing(DNA)把地址用途拆开。每台机器有一个内部地址,只需在本网络内唯一,并在该网络中永久保留。网络还管理数量有限的全球唯一外部地址池。主机需要与其他网络通信时,可以向本网络的 External Address Sharing Service 申请临时外部地址,使用后再归还。EASS 因而是连接本地使用与全球可达性的管理和技术分配点;这并不意味着地址能够认证个人、主机或交易。
其策略并非简单的“人人共享”。RFC 1335 列出三类机器:经常需要双向外部通信的机器可以获得永久外部地址;禁止对外通信的机器不分配外部地址;其余机器可以共享临时地址,发起对外连接,但按提案设想不能从外部被主动访问。地址分配因此既是运营政策问题,也是分组格式问题。
要让设计运行,主机软件必须修改,以便在一块物理网卡上支持两个逻辑 IP 接口或地址。备忘录还提出依据查询来源返回不同 DNS 结果:名称服务器可根据请求来自何处,返回内部或外部地址。它认为 DHCP 可以承担 EASS 功能。但这只是设计建议,不能证明 DHCP 曾经部署 DNA,也不能证明两者形成了直接的技术谱系。
这份提案最有意思的治理主张,是允许自下而上、分批采用。RFC 1335 认为不同网络可在不同时间采用 DNA,而不必改动外部路由算法,也不会影响未采用的网络。它把干预重点从全球路由协调转向本地地址池、主机软件和网络政策。不过,文件没有提供运营者部署记录、互通测试、流量观测或采用数量,因而无法验证这一承诺。
后来的文件有助于标出边界,却不能证明前后继承关系。RFC 1518 和 RFC 1519 把 CIDR 确立为地址分配与路由聚合的标准轨道方案;CIDR 处理前缀与路由规模,不同于 DNA 的网络内地址和临时地址池。RFC 1531 后来规定 DHCP 配置框架,其中包括可重复分配地址,但并不能证明 EASS 曾经实现。RFC 1631 描述边界上的网络地址转换,可作为有限对照,却不是 DNA 导致 NAT 的证据。RFC 1752 则记录了经 IESG 接受的 IPng 建议;这是机构作出的选择,与 RFC 1335 开放讨论的想法文件性质不同。RFC 1287 · RFC 1518 · RFC 1519 · RFC 1531 · RFC 1631 · RFC 1752
RFC 1335 为历史研究提供了一条清楚的界线:提案不等于结果。应对地址稀缺,可以改变谁获得全球唯一号码、获得多久、并受何种本地政策约束,而不只是扩大或重组全球路由体系。文件没有证明这种安排曾部署、具备安全性或互操作性,也没有证明它成功;原文还明确说没有讨论安全问题。临时地址可以作为分配机制,但它不是身份、授权、可达性证明,也不是应用通信已经完成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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