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若在同一轮次申请,主 IDN 与所申请的可分配变体必须通过同一份申请提交。
  • 提交后可以撤回已列变体,但不能新增原申请未列的可分配变体。

ICANN《2026 年申请人指南》允许申请人在申请新主 IDN 时,同时申请一个或多个可分配变体。可选择的变体来自 RZ-LGR 生成的集合;被标记为 blocked 的变体不能申请。

提交顺序有约束。可分配变体的申请不能早于其主 IDN gTLD 的申请。若主字符串与变体在同一轮次申请,ICANN 要求它们通过同一份申请提交。

提交后的变更规则并不对称。申请人可以通过 Application Change Request 撤回原申请中已经列出的变体,但不能加入原申请未列出的其他可分配变体。撤回只会缩小申请范围,不会重新开放选择。

这种依赖也以主字符串为中心。申请人若撤回主 IDN gTLD 的申请,所有已申请变体也会一并撤回。成功通过评估后,主字符串与所申请的可分配变体将分配给同一注册局运营商,并纳入一份 Registry Agreement。

BTW 建议在提交前冻结主 IDN 与所申请可分配变体的完整集合。这是编辑操作建议,不是 ICANN 的额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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