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Schiefner 提出的 RIPE 2014-01 删除了 /22 的最小分配规模、/24 的最小再分配规模,以及 PA 地址转让的规模下限;提案于 2014 年 7 月获接受,并在当年实施。
  • RIPE NCC 仍按最后一个 /8 的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 LIR 发放一块 /22;变化发生在持有者怎样拆分、再分配、转让既有地址,以及符合条件时将 PI 转为 PA。

一把尺子,量错了东西

/22 有 1,024 个 IPv4 地址。最后一个 /8 时代,RIPE NCC 用它规定新 LIR 一次能领多少;这条发放规则有明确用途。麻烦在于政策里还写着“最小分配规模为 /22”,转让时也要照这把尺子量。于是,一个 LIR 明明已有更小的 PA 地址块,转给另一个 LIR 却可能卡在尺寸上。再分配还有 /24 下限。柜台用来发新货的量杯,被拿去规定顾客怎样处理自己柜子里的东西。

Carsten Schiefner 在 2014 年把这件事送进 RIPE 地址政策工作组。他的2014-01 提案删去分配、再分配和转让条款中的尺寸下限。它没有把“新 LIR 领一块 /22”改成随便领;那是另一条规则。RIPE NCC 对提案的分析说,旧有分配可以拆成更小的块,LIR 可以制作更具体的再分配,也能转让小于 /22 的 PA 地址。

提案还照到一处被旧尺寸挡住的账。RIPE NCC 当时数出,1,260 家 LIR 合计持有 2,066 块小于 /22、用于自身基础设施的 PI 地址。若地址登记在与 LIR 相同的法律实体名下,新规则允许考虑把它转成 PA 分配。这两个数字是 2014 年的潜在适用对象,不是后来完成转换的数量。

Schiefner 的主张很干脆:小块值不值得用,应让持有者和使用者判断。RIPE NCC 同时把风险写清楚:更小的前缀可能被其他网络的路由过滤器挡住;登记处批准转让,也不会替运营商打通全球路由。名录里有一笔记录,与互联网上能否走通,是两回事。这个分工比口号有用,因为它指出了责任究竟落在哪个桌面上。

RIPE NCC 的会员通报记载,提案得到支持并于 2014 年 7 月获接受;年度报告将它列为当年实施的政策。Schiefner 没有替小前缀许下全球可达的愿。他只是不让一条失去原用途的旧刻度,继续把持有者关在柜台前。

RIPE 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