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 年 11 月公布的行动计划为 IPv6 设定 2018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5 年末三个阶段目标,并未写入 2030 年期限。
- 在 IPv4/IPv6 双栈连接下,应用须优先采用 IPv6;2020 年后新增网络地址不再使用私有 IPv4 地址。
- 文件提出建设国家级 IPv6 发展监测平台和国家未来网络试验设施。
2017 年 11 月 26 日,新华社全文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把它描述为“2030 年建成纯 IPv6 单栈网络”的说法与文件不符:文件安排的是到 2025 年的分阶段部署,并在双栈并存时优先采用 IPv6。
到 2025 年的三个阶段
到 2018 年末,目标是 IPv6 活跃用户达到 2 亿,占互联网用户比例不低于 20%。当时要求国内用户量排名前 50 位的商业网站及应用、省部级以上政府网站、中央企业门户、中央和省级新闻及广播电视媒体网站、工业互联网部分应用、域名托管企业和注册机构的域名服务器、超大型互联网数据中心、排名前 5 位的 CDN,以及排名前 10 位云服务平台 50% 的云产品支持 IPv6。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广电骨干网、LTE 网络及业务,以及新增网络设备和固定、移动终端也在范围内。
到 2020 年末,目标提高到活跃用户超过 5 亿、占互联网用户比例超过 50%;新增网络地址不再使用私有 IPv4 地址。覆盖范围扩大到排名前 100 位的商业网站及应用、市地级以上政府和媒体网站、大型互联网数据中心、前 10 位 CDN 与前 10 位云平台的全部云产品、广电网络、5G 网络及业务、各类新增移动和固定终端以及国际出入口。
到 2025 年末,目标是 IPv6 网络规模、用户规模、流量规模位居世界第一,网络、应用、终端全面支持 IPv6,完成向下一代互联网的平滑演进升级。
先双栈,后逐步退出
文件没有把共存当作禁令。在 IPv4/IPv6 双栈连接的情况下,相关应用必须优先采用 IPv6 访问。不支持 IPv6 的存量终端要逐步退网,而不是一次性关停。2020 年关于私有 IPv4 地址的要求针对新增地址分配,并不撤回已有的 IPv4 连通性。本次核查的文本没有规定禁止 IPv4、命令关停 IPv4,也没有把 2030 年定为全国单栈切换期限。
监测、DNS 与试验设施
两项基础设施支撑部署。文件要求加快建设国家未来网络试验设施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用于新型网络体系结构与应用的试验验证;同时建设国家级 IPv6 发展监测平台,对网络、应用、终端、用户、流量等指标进行监测,并定期发布报告。
在地址与域名方面,文件提到推动根镜像服务器引进、开展新型根域名服务体系创新与试验,并将 IPv6 地址申请、分配、备案管理与网络实名制协同推进。骨干网网间互联带宽在 2018 年要达到 1 Tbps,2019—2020 年阶段达到 5 Tbps。
雄安:地方案例
最清晰的“IPv6 优先”实践出现在国家计划之外。BTW 依据 APNIC 博客文章所作的报道,把 2017 年 4 月设立、位于北京西南约 100 公里的雄安新区描述为一座 IPv6 单栈城市:城市级 IPv4 至 IPv6 过渡系统、基于 SRv6 的网络切片、电能利用效率低于 1.1 的城市计算中心、以 IPsec 和区块链为基础的安全体系,以及每平方公里超过 100 万个物联网终端。这是城市层面的样板,不是全国性强制要求。
运营商可以从中读出什么
对运营商、数据中心和托管服务商而言,这些时间节点会转化为采购与配置决策:家用路由器的默认设置、CDN 与云平台改造、DNS 解析支持、地址规划与备案。双栈优先规则会牵动路由策略与互联协议。独立测量数据由 APNIC Labs 发布,跟踪中国 IPv6 能力;那是测量结果,不是政策。
有三种流传很广的说法,无法在本次核查的文本中得到支持:2030 年全国单栈期限、法律层面禁用 IPv4,以及 2021 年名为“Future Internet”的试验设施配合“到 2023 年 8 亿活跃用户”的目标。2017 年行动计划设定的是上述阶段目标,终点在 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