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Nippon Life 于 9 月 8 日通知 ICANN,依据 180 天通知条款终止 .nissay 协议。公开意见征集截至 11 月 25 日。
  • ICANN 初步认为,为公共利益无需安排继任运营者。品牌域名条款同时规定,未来两年未经现任运营者同意,ICANN 不得把域名交给继任者。

这个离场方案有点特别:申请退出的是 Nippon Life,初步意见里最醒目的问题却是“还要不要找下一家”。ICANN 目前给出的答案是,不必为了公共利益转交 .nissay。意见征集尚未结束,钥匙仍在原处,决定还没盖最终章。

9 月 8 日,Nippon Life 依据协议第 4.4(b) 条通知 ICANN。该条允许注册局运营者在提前 180 个日历日通知后,以任何理由终止协议。ICANN 的终止信息页把意见期列为 10 月 26 日至 11 月 25 日 23:59 UTC。ICANN 会阅读意见,再作最终决定。

这两只时钟管的不是同一件事。180 天是合同退出通知;两年规则则限制 ICANN 把 .nissay 交给继任者。10 月 26 日的初步认定认为,无须为了公共利益移交,并给出两点理由:.nissay 符合品牌顶级域名条件,移交也不是保护公共利益所必需。

“品牌域名”不是贴在名字上的装饰标签。ICANN 的规范第 13 号说明,合格品牌域名可把注册人及 DNS 控制限定在运营者、其关联方或商标被许可人之内。针对 .nissay 的条款还规定,头两年未经运营者同意,ICANN 不能把它委托给继任者;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拖延。Nippon Life 因而握有一道受合同约束的门闩,而非不受限制的否决权。

协议第 4.5 条还保留了 ICANN 的持续运营工具安排,用于终止后维持注册局功能。运营连续性和谁有权经营,是两道不同的题。未来也可以走独立申请程序争取再次委派,但那不是这段空档期的续航计划。现在摆在评论者面前的,是 ICANN 为何认为无需继任者;摆在 ICANN 面前的,则是最终决定能否把这套理由讲得经得起检验。

一手文件:ICANN 10 月 26 日初步认定 · 终止记录及意见期限 · .nissay 注册协议第 4.4–4.6 条 · ICANN 关于规范第 13 号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