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2026 年 5 月 20 日提交的 AFPUB-2026-GEN-001-DRAFT01,目标是让 AFRINIC 的政策制定“不论注册功能运营者是谁”都能延续。
  • 草案设置 Number Council、申诉与罢免机制,以及董事会 60 天不能行动或无理由拒绝批准时的社群请愿路径。
  • AFRINIC 6 月 21 日的员工影响评估认为,这不是普通政策,而是涉及治理、机构权力与程序管理的制度改革。
  • 员工建议加入董事会剩余干预权;若董事会合理认为情况紧急或协商不可行,未与政策领导者协商也不使行动无效。
  • 这只是员工建议,并非已通过条款;草案仍处于讨论阶段,必须先公开权力触发、证据、期限、复核与救济矩阵。

真正的新闻在员工建议里

AFRINIC 没有达到法定人数的董事会时,政策系统也停摆:政策无法批准或实施,会议、任期、NRO NC 代表和邮件列表均受影响。

因此,作者提出把政策连续性从注册局的公司机器中拆出来。新机制由社群推动和治理,即使 Registry Function Operator 出现问题,非洲互联网社群仍可制定号码资源规则。

草案设置五人 Number Council——两名共同主席、两名社群选出的 NRO NC 成员和一名董事会任命者——并加入多语言咨询、申诉、罢免和请愿程序。

6 月 21 日的员工评估称,草案涉及治理、机构权力和程序管理,并建议增加董事会干预条款。

先分清两份文字

紧急干预文字来自员工,不是作者草案。事实包未证明作者接受、PDWG 共识、董事会批准、实施或法院认可;状态仍为 Under Discussion。

草案让 Number Council 召集会议,但章程第 11.2 条把义务交给董事会。员工认为,下位政策手册不能自行转移该权力。

员工还认为三类机构的“最终且有约束力”决定可能侵入董事会职责,并把批准视为实质审查;但拒绝应有合理、客观、清楚的理由。这是员工立场,不是判决。

员工建议董事会保留剩余权力,可在其合理且善意地认为守法、连续性、重大治理失败或重大损害需要时,采取必要措施。

建议也要求比例性和尽可能尊重 PDP 独立;除履行章程、法律或 PDP 职责所需外,不得介入政策内容。

风险集中在最后一句。董事会在“合理可行”时才须咨询共同主席或 Number Council;如果董事会合理认为需要紧急行动,或协商在当时不可行,缺少协商不导致董事会行动无效。

谁能按下按钮,谁就掌握真实权力

现行章程已有紧急通道:董事会可先通过紧急政策,再交下一次会议认可;未获认可则停止后续执行,但此前行动仍有效。

员工建议范围更广,却未写明自动失效、独立复核、证据公开时限、临时停止或撤销后果。

关键是由谁判断“合理”“紧急”和“不可行”。若董事会同时判断触发、免除协商并执行,例外可能成为控制中心。

Heng Lu 的 Note 41 要求追踪程序控制;Note 32 揭示不承担损失的代理问题;Note 52 要求权力匹配责任与救济;Note 20 区分可执行规则与象征叙事。

按这套检验,作者的独立性承诺只有在紧急按钮受到外部证据、时间和救济约束时才成立。

60 天请愿不能处理主动干预

草案规定,董事会不作为或无理由拒绝 60 天后,15 名来自不同成员、覆盖三个分区的联系人可请愿;无新问题即视为批准并实施。

请愿处理不作为,却未说明谁审查主动干预、暂停措施或补救被推翻的行动。

Number Council 有一名董事会任命者;另三人同时承担申诉与罢免。员工也承认管辖不清。独立性取决于任命、回避、证据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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