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2025年6月13日,毛里求斯最高法院在Tanzanian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 Association(TISPA)诉AFRINIC及另一方一案 SC/COM/WRT/000435/2025 中作出临时命令;其中第(ii)项单独禁止原定6月23日举行的实体董事会选举,直至法院另有命令。这与第(i)项针对原定6月16日电子投票的限制是两条不同命令。
  • 这种分列方式使实体投票室成为独立的法律与证据对象。它有自己的进入条件、成员或代表身份、纸面授权、场地时间、选票与保管记录;这些要素不能被“选举暂停”四个字一并抹平。
  • 对成员而言,关键不只是能否投票,还包括暂停前已经形成的资格与授权是否保留、后来由什么法律事件重开通道、重启后是否增加了新的文件或到场条件,以及受影响者有什么可核查的救济路径。
  • 法院在毛里求斯法律下拥有可执行的国家司法权;AFRINIC仍是私人会员制技术注册管理机构、服务提供者和记账协调者。它不因管理号码资源记录或举行董事会选举而获得主权、立法、监管、警察、检控、惩罚、没收或公法裁判权。
  • 最有力的善意反方解释是,法院或许只是以双重保险的写法冻结同一场选举,防止一方由电子方式切换到纸面方式规避命令。即使如此,命令仍以不同日期和不同动作分项落笔;后续的证据保存、状态说明与重启决定因此必须逐通道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