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塔斯马尼亚州有六项保密的数据中心项目提案,若全部开发,可能至少需要 500 MW 电力
- 其中两项已进入可行性评估阶段,另外四项仍处于概念阶段,没有任何一项被表述为已获批准的用电需求
事实
据 9 月 9 日报道,一份于前一天提交议会的州政府文件显示,塔斯马尼亚州正在探讨另外六项数据中心项目提案。
ABC 报道称,其中两项提案已进入可行性评估阶段,并已列出优选场址;另外四项仍处于概念阶段。如果六项全部推进,可能至少需要 500 MW 电力。提案方身份尚未公布,政府也未说明是否涉及六家不同公司。
此次披露是在州政府于 9 月 7 日发布政策要求草案之后作出的。政府希望新建数据中心支持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公平分担电网和接入成本,并负责任地使用水资源。征求意见将持续至 10 月 12 日。
政府还表示,项目不会自动获批,也不会获得特殊待遇。这六项提案均未被表述为已经取得审批、电力供应或建设资金。
评估
不应把这六个项目当作一个总计 500 MW 的未来需求整体。其中两项已有优选场址,另外四项仍只是概念。对于正在决定应在自身规划中计入多少潜在数据中心需求的公用事业企业和能源开发商而言,这些阶段带来的影响截然不同。
塔斯马尼亚州的政策要求草案意味着,在这些需求变得更确定之前,还要经过一道环节。开发商可能需要支持新增可再生能源供应,并承担适当比例的电网成本,这意味着随着项目推进,其用电需求也需要更加明确。比起合计数字,优选场址、需求时间表和供电安排更能说明可能出现的负荷。
对于 BTW 读者而言,有用的信号将是单个项目走出初步讨论阶段。一个取得审批、并将计划负荷与供电安排挂钩的提案,能为能源和电网规划方提供更坚实的依据。在此之前,500 MW 这一数字描述的是一批可能推进的项目,而不是塔斯马尼亚州目前已经必须满足的用电需求。
值得关注
应关注六项提案中是否有任何一项进入审批流程,并披露场址、用电需求和供电安排。10 月 12 日征求意见结束后出台的州政府最终版政策要求,也应会明确开发商需要为新增发电能力和电网成本作出哪些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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