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ICANN 已与 Daniel Müller、Abdelmohsen Sheha、Eran Sthoeger 签约,聘其担任 2026 年新 gTLD 轮次的三名独立异议人;Müller 任主席。
  • 他们独立决定是否提出异议,但现行《申请人指南》要求相关申请先有至少一条公开反对意见。

先看程序入口,而不是人事名单:现行指南规定,至少有一条公开评论反对某项申请,独立异议人才可以提出异议。

ICANN 在 10 月 23 日宣布与 Daniel Müller、Abdelmohsen Sheha 和 Eran Sthoeger 签约,Müller 担任主席。三人的任务,是判断是否应为全球互联网使用者的公共利益提出异议,而不是替某个人或组织代理。ICANN 及其董事会都无权指令他们提出或不提出某项异议。

现行《申请人指南》为这份独立权设了一道具体门槛:若没有公开评论反对某项申请,独立异议人不得提出异议。他们必须审阅申请评论,再自行判断。一条评论能开门,却不能替他们挑案子或下结论。

这让申请评论论坛从意见箱变成了程序开关。公众若发现某个域名申请损害公共利益,得先把反对意见挂到该申请的公开记录上。发言者需要 ICANN 账户,并须指出申请和所涉流程。这样,公众输入有了通往独立审查的实际路径;没人留下反对记录时,这条路径就不会启动。

异议人的权限也很窄,只能依据“有限公共利益”或“社群”提出异议。前者涉及违反国际法承认的道德或公共秩序规范;后者要求目标社群中相当一部分人有充分依据反对该字符串。如果同一理由的另一项异议已通过 Quick Look 审查,他们不能再提相同理由,除非存在特别情形。独立异议人的提交窗口比公众窗口多七天。

规则把两种权力分开:公众提供信号,异议人判断信号是否足以进入正式程序。一条反对评论就能满足启动条件;评论数量再多,也不能迫使面板提出异议。参与有了程序效果,但判断仍握在异议人手里。

经费路径同样写得明白。ICANN 3 月的征集文件规定,异议人报酬及异议、上诉和调解预算都来自新 gTLD 申请收入;ICANN 向异议人付款,也直接支付争议解决服务提供方的账单。指南写明独立判断,合同和预算则说明这套机制由谁组织和支付。

接下来要看的,是公开记录如何串起评论、独立评估和正式异议。面板会援引哪些反对意见?提交时是否给出公开理由?“独立异议人”是一个职位名称;答案会留在案件记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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