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英国政府不设专门裁定标准必要专利 FRAND 费率的法院程序,也暂不设由知识产权局运营的必要性审查服务。政策重点转向更早改善信息交换与许可谈判。
  • 拟议中的 FRAND 意见服务仍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它将是自愿、非约束性的。政府尚未决定是否成立该服务,它也不会取代法院裁判。
  • 对电信、Wi-Fi、联网设备及其他依赖标准的企业,关键问题是:小型实施者能否在争议升级成诉讼之前,低成本地获得可用于决策的判断。

标准让不同厂商的设备能够互通。手机、无线接入网和联网电表可以遵循相同的技术规则,是因为它们采用共同规范。纳入这些规范的一些技术受到标准必要专利(SEP)保护。专利持有人承诺以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的条件许可相关专利,但这份承诺并不会自动给出一个价格。

企业仍然需要回答更具体的问题:哪些专利覆盖产品,哪些专利确实必要,许可组合值多少,以及许可应在供应链的哪个环节提供。答案取决于专利权利要求、技术规范、可比许可、产品价值和估值方法。双方可能同时争论证据和计算框架。诉讼有时是取得权威答案的唯一渠道,却往往耗时且昂贵。

英国知识产权局在 2026 年 10 月 13 日公布的 SEP 咨询答复,体现的是政府选择在哪个阶段介入。咨询从 2025 年 7 月持续至 10 月,提出 47 个问题,收到 93 份回复。政府称参与方包括专利权利人、实施者、中小企业、大型企业、法律与技术专家以及行业组织,来自多个地区。这些材料记录了分歧,并非代表性抽样调查,也不是对哪一方正确的投票。

咨询中的核心提案,是在知识产权企业法院(IPEC)设立专门的费率裁定通道。在专利有效性、必要性和侵权事实没有争议时,这种程序原本希望更直接地确定 FRAND 费率。政府最终没有采纳。答复认为,现有证据没有证明该通道足够清晰、可操作:费率往往难以与更广泛的纠纷分开,FRAND 估值涉及复杂证据和方法,而单纯提速也未必会缩短诉讼,甚至可能损害当事人对裁决的信心。

这并不等于政府认定费率争议不重要,或现有机制不昂贵。答复记录了广泛支持,尤其是中小企业希望有更快、更便宜的解决方式。但各方对谈判权力来自哪里意见相反。一些权利人认为实施者会拖延许可;不少实施者则认为,技术一旦写入标准,权利人就获得额外筹码,禁令威胁可能迫使企业接受仍有争议的条件。政府必须在缺少共同诊断的情况下选择政策工具。

新方向是把判断尽量前移。政府将与司法机构合作,研究能否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现有诉讼程序中引入结构化的早期中立评估。法官可能就 FRAND 条件给出初步意见,以促进全面审判前的和解。这还不是已经生效的新程序,而是一项待研究的安排。它是否有用,要看出现的时点、证据披露规则,以及是否避免再增加一轮昂贵的听证。

知识产权局还将研究设立自愿 FRAND 意见服务的可行性。该服务可能就一项许可报价是否处在合理 FRAND 区间内,提供非约束性的初步意见。它不会裁定专利有效性、侵权、最终责任或全球费率。政府尚未作出成立服务的最终决定。后续设计还需明确服务范围、费用、保密措施、申请资格以及与法院和商业服务的关系;某些方案可能需要立法。

区间和单一价格之间的差异很重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026 年发布的经济评估报告指出,各种 FRAND 估值方法各有优缺点,没有一种公式适用于所有个案。公共意见可能帮助谈判双方检验一种说法,却不能抹平不同专利组合、产品和市场之间的差别。已公布的估值也不应被误读成适用于所有产品或司法管辖区的统一费率。

另一条政策线是补足信息。政府准备建立自愿渠道,让专利权人向知识产权局提交与标准相关的专利信息,重点放在标准较接近定稿的阶段。该渠道意在补充标准制定组织已有的披露,不与之竞争。它或许能让实施者更容易找到相关专利,却不会证明一项披露专利确实必要、有效或遭到侵权。数据库只有在字段清楚、记录持续更新,并且能把权利人声明与独立判断区别开来时才真正有用。

政府还将改进谈判指引、研究诉前信息交换,并加强对现有替代争端解决方式的引导。它没有推出 SEP 专属仲裁或调解服务;现有证据也不足以支持官方必要性检查。政府同时没有根据这次咨询主张修改法律、限制禁令。其选择是保留当前法院框架,同时试图让诉前交流更有成效。

所以,这项政策最终取决于使用情况,而不是公告本身。自愿工具容易设立,也容易被忽略。大型公司或许已有专门团队和商业必要性分析服务,中小企业仍可能受制于费用、许可保密条款和可比数据不足。法官的早期信号只有及时出现,且不要求企业先经历一轮昂贵诉讼,才能帮助谈判。

Heng Lu Note 73《多方参与的幻象》在这里仅提供一项编辑视角:参与能够提供证据、意见和反对理由,却不会自动产生设定约束条件的授权。该文不是 SEP 许可或英国专利法的证据。93 份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材料;政府与法院仍分别拥有法律职责。明确区分二者,也能避免把咨询性意见误说成适用于整个市场的裁决。

对网络运营商和设备制造商而言,当前既不能得出 SEP 成本将下降的结论,也不能说英国已经创设公共定价机制。政府选择测试:更充分的信息与更早的评估,能否减少本可避免的升级,同时继续把争议费率留给协商和法院。较轻的政策介入仍须通过实施证明价值。下一步应观察谁能使用、谁实际使用、节省多少时间,以及企业成本是否真的改变。

来源:英国政府 SEP 咨询答复;英国知识产权局 2026 年 10 月 13 日公告;原始咨询文件;WIPO《FRAND 经济学: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估值方法》;英国《2026—2030 数字标准战略》。 咨询结果页;2023 年 SEP 政策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