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2019年10月会员大会上,第一号决议方案A(将2019年度财务盈余全额计入清算所储备)未获通过,票数为赞成561、反对1,124、弃权64;方案B(50%计入清算所储备、50%于2020年返还会员)获通过,票数为赞成911、反对738、弃权59 [1][2]。
  • 2019年度返还总额为EUR 8,365,249,分母为全体会员2019年度缴费总额EUR 33,099,600;每位会员按其缴费比例获得返还,以2020年发票折扣形式执行,而非现金退款 [0]。
  • 授权文书是《标准服务协议》第7条(设立清算所储备并赋予会员大会年度决定权)与清算所程序文件(ripe-625)[4][3]。
  • 这一机制并非2019年特设:2018年度返还EUR 11,002,630,2020年度返还EUR 11,035,874,均沿用相同的按比例、次年冲抵模式 [7][6]。

授权文书:合同条款,而非临时决定

RIPE NCC的盈余返还不是执行团队可以单方面发放的善意姿态。其权力来源写在《标准服务协议》第7条:清算所是一个免税的财务储备,会员大会每年决定该年度财务结果是计入储备、从中扣除,还是在会员之间再分配;具体再分配细节由清算所程序规定 [4][3]。

清算所程序文件(ripe-625)本身与一项荷兰税务裁定相关联,说明如何将清算所中的金额返还给会员 [3]。年度再分配按会员在相关财政年度缴费总额中所占百分比分配;一次性再分配则以过去三年的缴费为基数。无论哪种方式,份额都不以现金支付,而是记入会员账户并从下一年度服务费中扣除。

因此,2019年10月的表决并非在“是否返还”与“是否保留”之间创设新权力——大会所行使的权力早已写入合同条款。会员们真正裁决的是当年度盈余的归属。

2019年的表决:一个分裂的授权

2019年的表决值得注意的不仅是结果,而是其分歧程度。方案A要求将全部2019年财务盈余计入清算所储备,遭到压倒性否决:赞成561票,反对1,124票,弃权64票。方案B则要求对半处理,以赞成911票、反对738票、弃权59票通过 [1][2]。

会议记录还载明一项默认规则:如果两项方案均未通过,2019年财务盈余将按照清算所程序返还给会员 [1]。换言之,程序本身内嵌了返还会员的默认结局;管理层若想保留资金,必须说服会员大会通过一项保留决议。这一结构将举证责任放在希望保留盈余的一方,而不是希望获得返还的一方。

同年大会还通过了第二号决议,对RIPE NCC章程作出修订(赞成1,193、反对240、弃权257)[1]。

金额与执行方式

2019年度返还总额为EUR 8,365,249。每位会员的份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其2019年度实缴年费(含会员缴费及独立互联网号码资源和/或遗留互联网资源费用,不含注册费与重新激活费)除以全体会员2019年度缴费总额EUR 33,099,600,再乘以返还总额 [0]。

只有截至12月31日仍持有活跃LIR账户的会员才能获得返还;金额不退现金,而是标注为2020年发票上的折扣 [0]。

相邻年份的比较

同一机制在相邻年份重复运行:2018年度返还总额为EUR 11,002,630(1月18日从EUR 11,302,630向下调整后确定),分母为EUR 27,142,388 [7];2020年度返还总额为EUR 11,035,874,分母为EUR 33,518,200 [6]。三个年份均采用相同的按缴费比例、次年发票冲抵的执行方式。

据RIPE NCC财务报告(ripe-841),自2015年起会员即可通过表决参与超额缴费返还;每年第一次大会批准收费方案,第二次大会就当年度财务结果的盈余(正或负)是否再分配进行表决 [9]。再分配以税务结果为准——即使存在账面盈余,负的税务结果也可能使再分配无法进行(如2024年)[9]。

该机制的连续性

到2024年10月,会员大会通过了一项合并处理超额缴费与亏损的决议:任何超额缴费按清算所程序于2025年返还会员,任何亏损由RIPE NCC储备弥补;表决结果为赞成1,127、反对90、弃权9 [8]。措辞已从“财务盈余”演变为“超额缴费/亏损”,但授权链条——标准服务协议第7条加清算所程序——保持不变。

结论是明确的:2019年的返还不是一次性的政治姿态,而是一个可重复的、由合同条款授权的年度控制机制。管理层每年必须回到会员大会面前,就当年度盈余的去向接受表决,而默认选项是返还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