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AB 1405 规定,自2029年1月1日起,未在 California Government Operations Agency 登记者不得提供、销售或实施受该法覆盖的AI审计。名册将公开登记资料,同时配有独立性、投诉、除名和十年证据保存规则。
  • SB 813 要求在2028年1月1日前建立独立验证组织(IVO)的申请、指定和暂停机制。法律没有强制AI开发者接受审计,也明确审计在损害诉讼中只是相关证据而非定论。

同日生效的不是同一张证书

州长 Gavin Newsom 于9月9日批准 AB 1405 与 SB 813。州长公告把两者称为第三方独立评估的共同框架。逐条阅读却能看出,它们有意处理两种不同的信任问题。

AB 1405 管的是市场准入。其“覆盖范围内的AI审计”,是对AI系统或模型为遵守加州法律而设置的内部控制、流程或系统进行评估。GovOps 最迟要在2029年1月1日开设网上名册、设定不超过合理管理成本的年度费用,并提供自然人举报登记审计员不当行为的入口。到该日期后,没有登记就不能出售或进行此类审计。

SB 813 管的则是更窄也更高的一道门:哪些AI审计员能够证明自己具备评估风险、解释指标与方法的能力,从而获指定为 independent verification organization,即 IVO。GovOps 必须在2028年1月1日前制定申请材料、资格标准和暂停或终止指定的程序。两部法相差一年,身份也不能互换:登记者并不会自动成为 IVO。

本文的名录链接有意保留为未解析状态。两部法都把实施责任交给 California Government Operations Agency;该机构的官方职能说明也表明,它是负责跨州政府战略实施的内阁级机构。BTW 名录里现有的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Technology 条目主要来自网络资源记录,State of California 条目又存在身份冲突。借用它们都会模糊权力归属,因此这里只准确指出缺少的 GovOps 条目,不创建或修改任何对象。

登记号是经营资格,不是质量奖章

申请 AB 1405 名册的审计员要提交企业名称、联系资料、其据以开展审计的加州法律法规、相关认证或认可,以及不超过500字的服务说明。标准作业程序还要列明使用哪些标准,并说明关于其协议准确性、可靠性或有效性的主张有何依据。会实质影响公开资料准确性的变化,必须在90天内更新。

GovOps 将公开登记号和申请者提交的信息;所有提供或招揽覆盖范围内审计服务的广告,也必须清楚醒目地展示这个编号。名册页面同时必须说明:登记不构成加州对该实体的推荐或背书。法律末尾再次确认这一点。它划清了“获准经营受规管服务”与“州政府判断其在所有场景都可信”之间的界线,也否定了用一个编号担保未来每次审计结果的做法。

登记并非毫无实质要求。审计员不得检查自己实质设计、开发、实施或运营的系统、控制或评估;若财务、业务、雇佣或其他关系足以合理损害独立判断,就必须退出。按合理价格收取审计费本身不构成违规,但参与项目的人员不得在审计期间向被审计方求职或谈判受雇。过去12个月在被审计方对同一事项承担重要职责者,也不能回头检查该事项。

交给被审计方的报告要写明范围、目标、结果和支持结论的文件;应在适当时指出缺陷及合理的技术、运营或治理补救,并说明范围内的内部安全规范是否得到遵守。未检查的事项、证据缺口和访问限制必须列出。审计员还要签名注明日期,声明审计符合该章,并至少保存报告资料与结论依据十年。

但法律没有把这些报告自动变成公共文件。公开义务针对登记资料,而非每一次项目结论。投诉会在审计员保持登记期间以及此后十年被保存,也可交给其他州机构执法,却没有被要求逐件公开。公众因而可能看到“登记有效”,却看不到某项投诉是否调查中、一次审计排除了什么,甚至不知道编号被用来宣传的是哪一个系统。

IVO指定更直接地检验方法与独立性

SB 813 要求 IVO 申请者提供资格证明、满足未来标准的材料,以及拟使用的基准、技术、指标和方法。GovOps 至少要考虑技术人员是否胜任、风险如何测量、利益冲突能否管理,以及组织是否不受被评估方的运营和管理控制。IVO 可以接受市场价格的报酬,但付款与金额不得以结果为条件。

暂停或终止程序必须覆盖不遵守适当标准、申请或报告中的重大不实陈述、损害独立性的冲突、文件保存不足、足以令人怀疑诚信或能力的行为,以及网络安全失误。由此可见,指定不是把登记手续换一个名字,而是根据公开且可更新的标准,对验证能力作出更强的机构判断。

获得指定的 IVO 每年要向 GovOps 和州立法机构报告;第一次报告不得早于初次指定满12个月。内容包括标准和方法摘要、与独立性有关的治理或资金来源变化,以及申请资料变化。商业秘密、网络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或法律义务可以成为删节理由。若存在公开版,应在保护理由允许的范围内说明删节性质和依据,未删节资料要保存五年。

指定仍然不是系统许可证。SB 813 明确不要求开发、部署或运营AI者雇用 IVO,也不会仅凭没有遵循某一标准就创设责任。发布标准不代表州政府认可任何AI系统或模型。在声称AI造成损害的诉讼中,依指定标准完成审计这一事实可以相关,却不能单独决定因果关系、过错或安全性。

两套制度之间还缺一张可读的联表

法律列出了大量重要字段,却没有明文要求一个面向公众的统一记录把它们接在一起。AB 1405 会公开登记号和自报资料;SB 813 会公开指定要求与标准,并让 IVO 定期报告。公众并不当然得到一个页面,显示某登记审计员是否也拥有当期 IVO 指定、指定范围和期限、暂停或除名是否正在申辩,以及商业宣传背后究竟是哪次项目。

这处断点会让五种表述看起来相似。“已登记”意味着2029年后可以经营覆盖范围内的审计;“指定IVO”应意味着按当时标准证明了验证能力;“已完成审计”只说明一项有时间和范围的工作发生过;“符合规定”受具体法律、方法和排除项约束;“安全”则是更广的判断,两部法都没有自动赋予。

一张连通的公共保证凭证可以保持这些差异。它可列出登记号、当前状态和生效日期;如有 IVO 指定,则列出期限与范围;标准及方法版本;涉及独立性的资金或冲突变化;被审计方、系统及模型版本;所覆盖的加州法律;证据截止时间;排除与限制;签署日期;后续纠正;以及报告真正支持的那句话。举报人身份与敏感技术证据可以受到保护,状态的时间线和含义仍应可核验。

这不是法律已经承诺的产品,而是检验实施成色的一项编辑性测试。GovOps 在官方GenAI工作页面称其负责统筹州政府的AI工作。到2028年和2029年,真正的成果不只是两个网页上线,而是登记、指定和具体证据能否形成一条不夸大任何环节的链。

Heng Lu 的“政策镜像”方法要求公共制度交代谁有权决定、证据是什么、错误状态怎样改正;其“运行中的代码优先”论述则提醒我们观察状态改变的瞬间。对加州这两部法而言,关键事件是登记、指定、投诉、调查、暂停、申辩、纠正和到期。边界能否随每次状态迁移被保留下来,比一枚醒目的徽章更能证明治理有效。

来源

  1. California AB 1405——已签署法案文本
  2. California SB 813——已签署法案文本
  3. 加州州长办公室——签署公告
  4. California Government Operations Agency——机构职能
  5. GovOps——州政府GenAI工作
  6. Lu Heng——The Policy Mirror
  7. Lu Heng——Running Code Primary
  8. Lu Heng——Why BTW Media Exists